关于开展研究生心理健康月—新生团体训练营活动的通知
根据《南京理工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现将2018年度MPA研究生(2017年09月以来已获学位)评选“优秀论文获得者”、“优秀毕业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通知如下:
一、评优对象及条件
1、2017年09月以来(含2018年03月能预期毕业生)获得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的研究生。
2、符合《南京理工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各奖项评选条件要求。
3、凡在学习期间中受过处分者,均不能参加评选。
二、评选类别及比例
本次评优类别包括:优秀论文获得者、优秀毕业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以及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论文获得者人数为每年毕业答辩人数的5-10%,优秀毕业研究生人数不超过毕业总人数的20%,优秀研究生干部不超过所在班级总人数的10%,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人数不超过所在班级人数的20%。
三、评选原则、程序、时间
评选工作应坚持公正合理、实事求是、宁缺勿滥、保证质量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个人申报与组织提名、班级评议与学院审核的办法,本次评优具体程序如下:
1、个人申报与组织提名(截止3月12日):由研究生本人填写《南京理工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先进个人申请表》(电子版),发送MPA教育中心指定邮箱(njustmpagz@163.com)汇总。
此外,MPA教育中心可根据申报的总体情况,在征询班委、班主任、各教学点联系人及班主任意见的基础上,可以提出以上各类评优候选人。
2、班级评议与中心评审(3月13-19日):结合各项奖励申报等情况,以班级为单位对申报研究生进行民主评议(主要依托各班级QQ群),各班委将评议结果报送至南京理工大学MPA教育中心。MPA教育中心在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严格坚持标准的基础上组织评审,经学院审批后,在MPA教育中心网站进行公示。
3、颁奖表彰与颁发证书(待定,大约在3月下旬):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召开表彰大会,对评选出的MPA优秀论文获得者、优秀毕业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注:以后每年的MPA研究生表彰大会将与学校研究生毕业典礼同一天(大约在3月底)举行。2018年9月、2019年3月通过答辩的MPA研究生将参加年南京理工大学2019年MPA研究生毕业典礼及MPA表彰(大约在3月底)。
南京理工大学公共事务学院
南京理工大学MPA教育中心
二O一八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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