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在职研究生的结业证书是否有用
中山大学对课程进修班有一套严格的管理办法,读研网政策部获悉,最新的修订办法已经出台。还有很多同学对课程进修班的理解还不是很透彻,相信通过以下管理办法介绍,会给大家一个更为清晰的印象。
一、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性质
研究生课程进修班不属于学历教育,是进修学习、提高业务水平的一种教育形式,不直接与授予硕士学位挂钩。凡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全部课程学习,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者,发给结业证书;未完成全部课程学习或成绩不合格者,不发给结业证书,只发给单科成绩证明。
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学员若申请硕士学位,须严格按照《中山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学位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申请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条件
(一)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单位必须是有权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培养实体单位。
(二)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专业必须是有权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专业,一般要求完成一届以上硕士研究生的培养。
(三)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专业所在的一级学科,一般应有1个博士点或3个硕士点,应具备较强的教学力量,制定较完备的教学计划,有较好的社会需求和生源条件。
(四)为拓展我校的对外辐射能力,鼓励有条件办班的单位与周边地区或外省的有关单位合作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校外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合作单位应有良好的教学与科研条件、较强的教学管理能力。
(五)为保证校内硕士研究生的正常教学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教学质量,在申请办班当年,一般一个单位的同一个专业只能申办一个班。部分社会需求量大,生源充足,师资力量较强的专业,在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下,可以同时在校内、校外各办一个班。
三、报名及录取
(一)课程班招生报名时间一般应于每年6月上旬开始,9月上旬截止。具体时间由办班院系自行确定。
(二)办班单位接受报名时应要求报名者填写《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报名表》(附上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及身份证的复印件),严格做好资格审查工作,同时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输入“进修班信息”及“报名信息”。
(三)报名期满后10天内,办班单位提出初步录取名单,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生成和打印《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报名登记表》,与报名材料一并送交研究生院审核。研究生院确定录取名单后,由办班单位向学员寄发录取通知书和入学须知。未经研究生院审核的学员一律不得录取。
四、注册、入学
(一)各办班单位的注册工作应在开学前完成,具体注册时间由办班单位自行决定。应缴费用须按学年一次性付清,否则取消入学资格。各办班单位应于注册后15天内到学校财务处办理经费结算手续。
(二)学员在第一学年注册时需填写《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员情况登记表》,并由各办班单位把《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员情况登记表》的内容输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
(三)各办班单位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将已完成缴费和注册的学员名单提交给研究生院审核,并从系统生成和打印《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员情况表》,连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员缴费情况登记表》以及财务处的结算清单复印件,交研究生院统一办理学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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