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师范大学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河北省“双一流”建设一层次高校。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一、招生计划
因国家还未下达2021年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招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见附件。招生专业目录共计公布硕士研究生计划1864,其中非全日制计划169。我校2021 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简称“硕师计划”)预计为40人,“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预计为10人。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均包含“推免生”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人数,接收“硕师计划”的专业见专业目录特殊说明。实际接收“推免生”、“硕师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专业及人数以网上公布的拟录取名单为准。
二、硕士研究生的分类
(一)按学习方式: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非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通过报名信息中的“学习方式”选择。2021年我校招收非全日制的专业为:125200公共管理专业。
(二)按就业方式: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选择定向就业的考生报名前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的同意,并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应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读研期间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留存定向就业单位。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报考类别必须选择“定向”。其他专业考生须根据个人实际准确选择报考类别(非定向、定向),选择定向的考生须准确填报定向单位名称。
三、初试方式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方式包括: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推荐免试。
四、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按照报考点要求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4、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复试时将认证报告交河北师范大学研招办。
6、特别提醒:我校部分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请考生注意招生目录中的备注说明;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笔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我校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考生选择的报考点公布,请及时关注报考点的网报公告。
2、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考生选择的报考点发布的公告,逾期不再补办。
3、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4、在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相关证明复试时须交河北师范大学研招办)。
5、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六、初试
(一)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6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 外国语;
七、复试录取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各专业复试(加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附件。我校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招生政策,综合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考生总成绩、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八、学制、学费
学制为3年,学费全程3.3万元。
一、招生计划
1、2021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以下简称“专业”)招生计划参见《石家庄铁道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全日制/非全日制)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招生目录》),《招生目录》中各专业的招生人数是参照2020年招生计划和实际招生人数制定的,仅供参考,最终的招生名额以上级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2、各专业招生计划中含拟招收推免生人数,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推免生系统最终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未完成的推免生招生计划将归入该专业统考招生计划。
3、2021年我校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人员,具体办法参见《石家庄铁道大学2021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从毕业后到录取通知书要求的报到之日)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从毕业后到录取通知书要求的报到之日)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通知书要求的报到之日)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5、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并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三、报名
1、报名要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考生(含工商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2、网上报名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名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一般网报最后一日是修改和报名的高峰期,考生应尽量提前完成网上报名。
学历(学籍)核验: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在复试时将学历(学籍)结果交我校核验。
4、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及时关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按规定的时间和考点指定地点完成网报信息核对和确认、缴纳报考费、采集本人图像信息等工作。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考生网报信息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5、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准确填写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外语语种:我校只招收外语统考语种为英语的考生,不接受其他外国语种考生报名。
7、确保信息准确材料真实: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报名。凡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的,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我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因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我校报考条件不符的、或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的,将不准予参加考试。
四、初试
1、自行打印准考证: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2、证件要求: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初试时间: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各专业初试科目参见我校《招生目录》。
12月26日 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 下午14:00-17:00外国语(我校仅限英语考生)
五、复试录取
1、我校将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发布复试录取办法,具体的复试内容、形式和要求以实际发布的通知和办法为准。
2、我校根据当年教育部确定的相关报考学科门类的基本复试要求及各专业录取名额确定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如获复试资格,需以笔试形式加试至少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工商管理硕士(MBA)不加试)。
4、复试时我校将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业务素质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学校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根据省考试院和教育部逐级审核无误后,由学校发录取通知书。任一环节违规或不符合上级和我校相关政策要求,将取消录取资格。
六、学费
学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按照河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文件(冀价行费【2014】1号、冀价行费【2008】42号)规定,工商管理专业硕士(MBA)暂定30000元/人,最终以上级批准和我校确定的数额收取。
七、其他事项
(一)学习和就业方式
1、学习方式: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非全日制研究生以阶段性集中授课的方式进行非脱产学习。
2、就业方式: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报名前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的同意,并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读研期间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留存定向就业单位。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由此所产生的全部后果由考生负责,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学制:工商管理(125100)学制为2.5年,具体要求以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为准。
(二)个人信息填报
1、所填联系地址、邮编、电话,确保从报名到入学报到期间(2021年9月)有效。
2、“毕业单位”和“毕业专业”务必与“毕业证书”的对应名称一致,尤其后期改名的院校一定填写毕业时的校名。
3、“毕业年月”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日期一致,应届生按可能取得证书的时间填写。
4、档案所在单位的名称等信息要填写准确,否则影响后续调档和报到。
5、报名照片文件一定在要求范围内尽量大,确保照片质量,便于后期各环节的查验和存档使用。
注:个人信息因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等影响到报名资格审核、复试、录取、通知接收和调档等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
1、在校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得报考。
2、考生除满足前述报考条件外,各专业对考生如有特殊要求,已在《招生目录》的备注栏中注明,请考生认真阅读。
3、考生报名时,填写材料信息必须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不论招生工作进行到哪一环节,都将取消该考生资格。
4、我校实行师生双向选择制,考生报名时只需填写一个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入学后进行师生互选。
5、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须随时登录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查询有关通知,学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如国家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网上公布。
6、我校没有委托任何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和相关培训活动,请考生审慎鉴别,以免上当受骗。
7、我校不提供备考书籍,请考生自行购买。自命题考试科目的考试参考大纲将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招生工作栏目下发布。
8、本简章内容与教育部和河北省相关文件不一致时以上级文件为准,解释权在石家庄铁道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九、注意事项
(一)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二)我校关于硕士研究生的招生信息及通知、通告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须及时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有关信息。
(三)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出售参考书。
(四)本简章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违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的条款,以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请咨询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五)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不负责安排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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